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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莉

   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。通过几年的修炼,我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心身健康。大法不仅使我多年的疾病全无,更是使我改变了过去那种争强好胜的性格,对人生不再困惑。取而代之的是以“真,善,忍”的标准要求自己,遇事向内找,心态平和,友善对待周围的人。大法改善了我性格,我对人生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与美好!可是好景不长,99年7.20开始,迫害也降临于我,2000年1月﹐因为先生在我们小区旁的学校里炼功﹐警察将我拘留1个月﹐并将我遣送回老家﹐还罚款3000元。2000年3月,功友来看我,我又被非法拘留16天。2000年6月,我与功友出去炼功,被拘留一个星期,它们原本打算再次将我遣送回去,我设法逃了出来。2000年12月29日,因我给老师法轮功的真象资料﹐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。由自己学法不深,在劳教所这个邪恶的环境中,没有坚持学法,正念正行,在最后的半年我邪悟了,写了“三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与师尊的事。解教后,在我先生及其他功友的热心帮助下,坚持学法,炼功。我被博大精深的大法和师尊的慈悲深深的折服。使我认清了邪恶的本质,我又回到了修炼的道路上。由于自己的顾虑心,我一直没有写声明。通过学法,交流,我认识到,不公开对自己过去的邪悟予以否定,就是在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不能再心存任何侥幸心理,脚踏实地的修炼,紧跟师尊,正念正行。因此,我严正声明,在劳教所里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,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!今后,加倍弥补,多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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