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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巧兰 我在2000年11月份,早晨散发法轮功真象传单时被邪恶之徒发现,当时把我带到看守所呆了一年,后来判我监外三年。由于我对法没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,平时学法学的不透不深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有怕心。顺从了邪恶,有过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行。我去洗脑班二次,又写了“三书”和居委会叫我写的“认识书”,我现在感到万分痛苦、后悔,我真对不起师父。现严正声明,我所写的、讲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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