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乐明
我于1999年2月有幸得大法,99年7.20后我生怕心,被当权者强迫下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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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