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惠
我在邪恶的压力下,写了“不炼大法”,还追加了一句“我错了”的话,这违反了我的意愿,做了一件最不该做的事,因此我特此声明我以前所写的话作废!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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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