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祥
我在强化高压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今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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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