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生泉
2000年7月份,写的保证“不到外面炼”作废。2003年10月份子女代写的“保证不炼”,本人不承认。听师父的话,坚修法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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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