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候锦云、张腊香、何启南、徐炎兰
在强制洗脑、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