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士明
在邪恶的迫害下,在自己神志不清时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,正念正行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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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