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学敏
2000年,我被当地派出所传讯时,当警察问我,还炼不炼,我回答“不炼了”,并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这些“保证”完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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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