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玉波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派出所找我写“保证书、不炼功了”。法轮功教我修炼“真、善、忍”,修炼以后身体上所有的病都好了,法轮大法是佛法,是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寻找的真正的佛法,我怎么能放弃呢?可是我不写“保证”他们天天往家打电话找我,还到单位找我,我当时想写个“保证书”给他们,免得他们老找我,我在家里炼。在以后的修炼中,随着心性的提高,感觉那么做是不对的,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现在严正声明,我以前写的所有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一定按师父的要求做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