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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红梅 2004年4月12日,在单位和家庭施加的压力和强制逼迫下,我写下了“放弃修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。事后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我这样做,即使私下还在学法修炼,实则给自己生命的永远烙下了—个难以抹去的污点,而且给需要救度的众生增加了被救度的磨难和阻力,也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。在此我严正声明该“保证”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静心学好法,做好发正念,讲真象的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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