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兰
在2001年12月12日,我被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非法劳教三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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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