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丽华
我自1999年7月20日被迫害以来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把思想和行为都归到法上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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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