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慧玲
以前为别人写过“保证书”,我现在声明:以前为别人在邪恶的迫害下过关,所以为别人抄写的“保证书”,并不是发自内心的,现在全部声明作废。坚定的维护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