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东伟
我99年7.20后得法,我去上访,受迫害期间,由于心向邪恶,写了“保证”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特此声明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我要努力学法,走好自己的路,成为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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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