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丽华
由于迫于邪恶的迫害,我以前写过“不炼大法”的所谓保证书,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,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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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