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忠莲
我在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特声明作废。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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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