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淑梅
我在邪恶强化洗脑和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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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