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万顺
99年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心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