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彦堂
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被关在看守所期间,违心的在“悔过书”上签字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现声明作废。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