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鹿洪欣
我自从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坚定紧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加倍偿还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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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