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别丹丽
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旧势力与邪恶的迫害下,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在这里我严正声明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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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