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瑞美
从7.22以后,我的一言一行不符合大法的地方一律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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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