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霞英
我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切作废。—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的進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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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