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锡秋
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、所签的字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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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