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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巴丽娟 我于1999年12月進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,恶警一直在迫害我。在2004年8月30日我在迫害之下违心的签了字,由于自己的正念不足,给大法带来了损失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抹上了污点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现严正声明,在迫害之下所签的字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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