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梅 我在2002年9月30日晚,为证实大法(挂横幅)被抓,在高压下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、决裂书”,给大法和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洗脑班所说、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