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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俊华

    2004年8月15日,我为了证实大法,在农村挂大法横幅,遭恶人举报,被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。由于我不报姓名住址,当晚被送進了看守所。16日下午5点多钟,十几个恶警抄了我家。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看守所里,在邪恶的高压下,向妥协了。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看守所里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语作废。我愿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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