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、淑、梅
我从1999年7月22日之后所有口头上、文字上以至在看守所、劳教所写的保证书,决裂书,悔过书,思想认识。现严正声明等一律声明作废,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,至死不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1.1.19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6/81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