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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竹青

   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進京上访,三次被邪恶抓進看守所,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,按了手印,现在我清醒了,我认识到我做错了,师父给了我那么多的好东西,给了我第二次生命,我却背叛了师父,我对不起师父,因此我严正声明我写的“悔过书”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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