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竹青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進京上访,三次被邪恶抓進看守所,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,按了手印,现在我清醒了,我认识到我做错了,师父给了我那么多的好东西,给了我第二次生命,我却背叛了师父,我对不起师父,因此我严正声明我写的“悔过书”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