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兴梅
我在恶人强行逼迫下,家属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(我坚决不签,邪恶警察叫我家属代签)。现在我要严正声明:上述签的字彻底作废。跟随师父正法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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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