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志敏
我于1999年7月20日以后说的、写的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