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超

    我在1998年末听一个同学提到了法轮大法,于99年1月份从学校图书馆借到了《中国法轮功》,读后感觉非常好,非常信服,开始自学。炼功不久身体发生了变化,虽然没有人可以交流,但仍信心十足。不久就发生了4.25和7.20事件,这没有影响我炼功的决心,但由于不知道要多读书的道理,长期以来根本就没有《转法轮》可读(连学校馆藏的《中国法轮功》再也无法借到),所以长期来只炼动作,心性提高缓慢,长期处于磨难中,还给同学带来些误解,直到大四快毕业时由于炼功,被非法关入看守所,在看守所坚持了1个月,但最终承受不了心理的压力和身体上的痛苦,签写了“保证不炼功”的话,回校后也说过一些类似的“保证”的话。离开学校后,我有机会再次看到老师的讲法,知道了读法、发正念的重要性,克服了长期以来的磨难。极力向亲友讲真象,弥补自己过失。但是直至目前为止讲真象的力度还不够。在此,我对看守所做过的“保证”,以及后来在学校做过的“保证”,严正声明作废。从此更加重视学法、发正念和讲真象,尤其是讲真象,要做的范围更广,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