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方美文

    我得法于九九年元月十九日,江氏集团镇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我参加集体炼功仅够六个月,对大法的法理还没有理解深透,就被迫停炼,真感遗憾,想不通。不久农场派出所就下令写“保证书”,“以后不再炼”。当时勉强写了,写的中心是:“我即将到四十年的党龄了,群众想永远得到健康身体,国家不给,真想不通,‘真善忍’大法有什么错,我们没有办法,只得照办”。过了几个月,以为没事了。到2000年2月的一天,派出所干警身穿警服警帽开小车来押我去洗脑班,当时被迫人人写“保证书“。我违背大法和师父的教诲,真太不应该。现在我发誓:过去所有错误的行为,全部声明作废。永远紧跟师父到底,加倍弥补过去罪业,做好大法弟子三件事和历史重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