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井云 自从1996年得法以来,我受益特别大,身体精神一直特别好,因在劳教所写过“不上京”的保证书。在此声明:我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和家人的签字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