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水香
我在2000年下半年,在区“610”办的洗脑班中,被强迫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、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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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