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敏
在拘留所里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有怕心,我违心的按了手印,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