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祥
因学法不深,以前所写的书面保证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以及签字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,我要努力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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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