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彩云
以前邪恶找我谈话,叫我不要再炼功了,并叫我签字。我现在认识到这是极其错误的,现在严正声明我的签字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