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广才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全面讲清真象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