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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爱凤

    我儿子他没有修炼,在他33岁那年(即2002年),由于想完成他的婚姻大事,而我又被“610”邪恶长期关着洗脑(从2000年10月5日关至2002年2月份)不放。儿子虽然多次找原“610”组织,但都未遂,最后原“610”办邪恶强迫我儿子代写“保证”及缴了2000多元钱,才同街办事处及居委会一起强行把我接回。这不是他本人的意愿,更不是我的意愿。在此我严正声明,我儿子代写的及所说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心不移,一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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