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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向明惠 我一年前,单位以扣发生活费为要挟,迫使要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才发生活费。本人一直坚持修炼大法,不写“保证书”。家人见领不到生活费着急,就以我的名字写了“不炼功”的所谓保证书。那不是本人意愿,也不是本人所为,本人坚决不承认的。我自97年喜得大法后,从未间断过学法修炼及师尊要求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。我坚信大法好,今后也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直至修炼圆满,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,声明我家人以我的名字写的“不修炼”的所谓保证书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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