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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连全 我在2001年2月,在非法刑事拘留所,写了“保证书”及给分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给正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,更好地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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