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雨 在99年11月份去北京后,受到在北京蹲点公安的严刑拷打,被送進医院,父母来公司看我,由于在压力面前不明真象,在亲情的诱惑下,受到旧势力的利用,向单位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2001年,虽然向当初交“保证书”的部门声明作废,但心理还有怕心,不敢在《明慧网》上声明。经过学法,知道自己走了弯路,今后勇猛精進,挽回损失,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情,做一名合格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