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叶春芬 我95年得大法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没修好,以致在2002年1月份被抓后,被判劳教两年,在被迫害中承受不住时,写了“三书”,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,现严正声明以前在劳教所所写的、说的统统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