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国荣
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,在邪恶恐怖残害下,我说出和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并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