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有艺
我在劳教所残酷迫害、强制情况下,所说、所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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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