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纪平
我是在2002年被派出所抓去送到洗脑班的,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,在强迫中,违心的写出了“悔过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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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