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军、曹玉霞、王立芳、胡德荣
我所说的、所写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全作废。走好正法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