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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葛文娥

    我从96年7月得到大法,从此走上修炼道路,师父给了我一切,觉得更应该学好大法、发正念、讲真象,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大事。现在通过学法和修改,使我想起,在99年7月20日以后几天,街道一名办事员和一名居委会人员,拿着名单(上有我的名)我告诉他们炼法轮功的好处。第二天主动把一本《转法轮》交给居委会,当时以为,让他们看看书。现在想起来,我做了一件违背大法的事,今天发出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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